浅谈训诂学所反映的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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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诂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又绝不仅仅是就简单解释古汉语,同时包含了很多文化,反映了很多社会现象,本文通过对训诂学的分析,从物质层、制度层、行为层、心理层这四个层次的文化形态的分析,可以看出训诂学对于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有着重要的作用。更深层次的认识训诂学,认识到训诂文化。
所谓训诂,就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因时地相隔而难懂的语言。如果说训诂是一种实践,那么训诂学就是一种理论。训诂学主要是以古代文献语言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并把解释词义作为核心内容。由于词义是特定语言中词的语音形式所表达的全部内容,是生活在一定文化环境中的人们通过特定的思维方式对现实现象的概括反映,而这种概括反映又会受到主观体验、评价、联想以及文化心理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因而它是包含多种成分的复合体。
文化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同语言是相互依存的,语言是记录多种文化信息的载体,是代表各种文化的符号,具有储存文化信息的功能。语言就像是一面镜子,可以反映文化;又像是一个窗子,从中可以窥见文化的内容。对文化的阐释,也离不开语言作为铺垫和衬托,很多文化行为和文化现象都依靠语言来完成并留存下来。
文化离不开语言,训诂学是解释语言的学科,因此,训诂学和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训诂,可以反映出不同时期的文化行为和文化现象。下面,我们就来简单谈一谈在训诂学中的文化反映。
根据一般的标准,文化形态可以分为物质层文化、制度层文化、行为层文化、心理层文化。在训诂学中,可以清晰地反映出这四个层次的文化形态。
一、 训诂学中所反映的物质层文化
物质层文化是人类在各个时代与自然作斗争的物质手段及其所获得的物质成果。它是人类文化创造的最坚实的物质基础。
通过训诂,可以阐释古代的物质层文化,例如,依据《尔雅》中的《释宫》阐释古代民居文化和建筑文化,依据《释乐》阐释古代音乐表现艺术,依据《释地》《释丘》《释山》推导先秦地理学史研究。
我们再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在训诂学中,可以反映出古代的饮食文化,通过训诂,记载了几种较早的烹调方法。
脯:干肉。《说文・肉部》:“脯,干肉也。”《汉书・货殖传》:“浊氏以胃脯而连骑。张里以马医而击钟,皆越法矣。”颜师古注引晋灼曰:“今太官常以十月作沸汤燥羊胃,以末椒姜坊之,暴使燥是也。”
羹,用肉(或肉菜相杂)调和五味做的有浓汁的食物。《书・说命下》:“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孔传:“盐成梅醋,羹须咸醋以和之。”
醢:肉酱。《说文・酉部》:“ 醢 ,肉酱也。”《诗经・大雅・行苇》:“醢以荐或燔或炙。”孔颖达疏:“〈释器〉云:‘肉谓之 醢 。’李巡曰:‘以肉作酱曰醢。’”
二、 训诂学中所反映的制度层文化
如果说物质层文化是活跃的,经常变动的文化,那么制度层文化就相对稳定
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现实的人类社会制度已经发生变化,旧的消逝了的制度层文化的痕迹也仍然可以在语言中沉淀并保留下来,因而也可以通过训诂反映出来。
例如,可以依据《尔雅》中的《释亲》阐释古代宗法制度和婚姻制度,依据《释天》阐释古代祭祀制度,依据《释地》阐释古代封建分封制度。
又如,《礼记・曲礼》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崩”本义为山坏,引申为天子死亡的称呼。“薨”字从死,引申为公侯之死。《广雅》训“禄”为“善”,“不禄”即“不善”,是遭凶祸的意思,同死义相近。“崩”“薨”“不禄”是用来分别尊卑贵贱,是专门用语中的阶级同行语。
殷周时期的宗法制度及其礼仪规范十分严密和周详,他确定了每一个人在社会政治中的贵贱、上下的位置。《左传》依周礼把人分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六等。每一个社会等级都有一系列的具体规定,衣饰、食酒具、车马、舞乐、葬具等都有固定的规格。从训诂中对“死”的阐释就可看出它对人的上下尊卑位置的强调。
《汉书・文帝纪》:“(代王)乃令宋昌骖乘。”颜师古注:“乘车之法,尊者居左,御者居中,又有一人处车之右,以备倾侧。是以戎事则称车右,其余则曰骖参。骖者三也,盖取三人为名誉耳。”
寥寥数语,颜注就把古代的骖乘制度非常清楚的讲了出来。
三、 训诂学中所反映的行为层文化
行为层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共同的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中,自发的、逐渐
的形成的一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精神现象。它更多的是以民风民俗的形式出现的。通过训诂,人们可以了解更多的古代的行为层文化,了解到更多的民风、民俗。
《列子・说符》记载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宋人有游于道得人遗契者,归而藏之,密数其齿,告邻人曰:“吾富可待矣!”这个宋国人所捡到的“齿”便是钱财数目的标志,它所显示的是古代契刻记事的文化遗迹。
《汉书・艺文志》:“《孙卿子》三十三篇。”颜师古注:“本曰荀卿,避宣帝讳,故曰孙。”颜说荀况本称为“荀卿”,因西汉宣帝名“询”,与“荀”同音,班固避宣帝称讳,改“荀卿”为“孙卿”。自周至清,古人就有繁杂的避讳习俗。《公羊传・闵公元年》记载:“《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陈垣也说过:“民国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书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须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谓避讳。避讳为中国特有之风俗,其俗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两千年。”避讳方法中,有改字、空字、缺笔、改音等,上面的“荀卿”写为“孙卿”就是改字。
《诗经・邶风・终风》:“寤言不寐,愿言则嚏。”郑笺:“我其忧悼而不能寐,汝思我心如是也。我则嚏也,今俗,人嚏云人道我,北古之遗语也。”
郑玄说,东汉时有这样的习俗,人一打喷嚏就有人谈到我了。并指出这是由古代遗留下来的一句老话。从《诗经》时代到东汉有此风俗,从东汉到我们今天仍保留着这样的风俗。
四、 训诂学所反映的心理层文化
心理层文化是最为保守的深层次文化,包括审美趣味、价值观念、道德规范、
宗教信仰、思维方式和民族性格。心理层文化具有延时性,能非常恰当的通过具有时间跨度的训诂表达出来。
例如,《广雅・释诂》中的“善也”条,将“谨”“柔”“顺”列入“善”的范畴,我们由此得出结论:汉民族传统文化特有的伦理观蕴涵着主体的感情色彩和功利目的,它将行为的美升华为理性的善,将主动的自我价值和情感生活融入了认识世界和评价世界的过程,在汉民族传统文化里,人是富有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主体,人支配着对美和善等范畴的理解。
又如,《易经・系辞上传》:“一阴一阳之谓道。”此条解释反映出先秦时期的人们已认识到了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事物之中都存在着阴阳两个相反相成的方面,这两个方面互相对立,互相作用,促使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
从《易传》中,我们可以看出,道为“一阴一阳”,而不是阴阳本身。道以阴阳为存在的基础,只有阴阳的变化运动,才是道。由此,古人认为天地就是一大阴阳,阴阳的变化运动,是天地间万物变化运动的源泉。人类社会中夫妇、父子、君臣之间,也是阴阳关系。
因而,古人认为君臣、父子、夫妇之间存在着这种类似阴阳关系的仁义之道。在《易传》初步观察到阴阳相互对立和相互作用是天地万物和社会人事的共同规律之后,在《易传・说封传》中,进一步提出了,“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也就是“三材之道”,它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
总之,通过训诂所反映的物质层,制度层,行为层,心理层这四个层次的文化形态,可以看出,训诂学对于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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